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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菁英學校的迷思

最近對於十二年國民教育是否該用考試篩選學生有許多討論,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卻始終沒有被注意到,以下整理自過去對於這個議題所做的筆記。

「把菁英集中起來到菁英學校培育,會讓他們獲致更大的學習成效。」這是迷思,也是堅持菁英教育者的謊言。
就以建中為例,能進入建中的學生可能都是經過考試認定是前百分之一的菁英,而建中大概也不可否認的是所謂的菁英學校。這些菁英的學生經過建中三年的培育之後,理應在下一次菁英評定測驗中獲得更大的成就。所以我們有理由預期建中的畢業生應該少有例外的,在大學學測與指考時有前百分之一的菁英表現,而且甚至應該更大幅的領先其後的百分之九十九。但事實似乎並非如此,有很多附中、成功甚至名不見經傳的高中生在大學招生考試時表現得比許多建中學生更傑出!所以到底怎麼回事?家長們把前百分之一的菁英國中生交給建中培育三年,卻反而讓其中一部分不再是前百分之一的菁英?或許不能苛求百分之百的成功率,但若以企業的品管標準而言,建中的教育是成功的嗎?我們應該檢討的是這些建中學生經過三年高中教育後有多大百分比例不再是同樣由考試所認定的菁英,而不是去強調建中學生有多少比例考上菁英大學,讓社會大眾以為學生進入菁英學校真的對其學習有更大的幫助。我想請自認菁英學校的校長,在爭取保留以考試成績篩選學生的同時,可以留意一下有多少學生在接受貴校三年的菁英教育之後,卻淪落為「非菁英」?
考試可以是鑑別許多能力特質的有效方法應該是無庸置疑,但問題在於,到底具備哪些能力特質才是「菁英」?或者甚至更基本的,到底為什麼我們要在實施「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時鑑別出所謂的「菁英」?如果不能回答這個問題,那即使不考試,改用其他各種五花八們的鑑別方式,不論是會考或是在校成績、幹部社團才藝又有甚麼意義?方式越複雜恐怕結果會更負面,最後還是要回歸最簡單明確的考試。
鑑別的目的就是在差別待遇,或者換正面的說法就是「因材施教」。以各式各樣的方法區隔出具備不同特質的學生,實施特化的教育似乎是不可挑戰的主流價值。我們在試圖培育具備體育才能的學生時一向採取這個辦法,例如我們所驕傲的棒球、拔河、射箭與跆拳。這些具備非常可貴特質的學生被挑選出來集中訓練,在其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時候,實施極其窄化特殊教育,專注於特定的才能而忽略其他的項目,更可悲的是,剝奪他們與具備其他特質的學生相處、共同學習的機會。我們培養出世界級的王牌選手,卻沒有看到有更多同樣具備才華,但沒有相同機運的孩子跌跌撞撞走入社會,不知所從,因為他們所受到的特化教育,不能幫助他們適應這個多元,且快速變遷的社會。我們有能力培養出王建民,卻沒有條件可以讓他在台灣有最好的發展機會,至於其他的棒球選手,或甚至其他最後未能成為棒球選手的體育資優孩子,就能為他們提供好的發展機會嗎?
我們對待學科能力資優孩子的方式,其實和對待這些體育資優孩子沒甚麼不一樣。用考試或任何方式鑑別出來之後,就集中起來進行特化教育,在他們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同時,讓他們只在將來的考試範圍上學習。更可悲的是剝奪他們和具備其他特質的學生相處與共同學習的機會。這些孩子將來就是社會的中堅,我們期待這些孩子在接受隔離式的特化教育之後,將來參與多元而快速變遷的社會,能尊重和自己不一樣,具備不同才華的夥伴和諧共處,合作?我一點都不驚訝會有菁英學校的學生認為考試成績不如他們的就是人渣,因為這就是我們所教的。
我曾在捷運車站聽為兩個高中生的對話感到憂心。那是個周末放假的時間,其中一位學生指著前面一群穿某明星高中制服的高中生,以不屑的口吻說,連我們都沒有穿制服出來,他們某某高中出來玩還穿制服?對其以聯考成績區別人的等級不感覺絲毫的不自在。經過學科能力篩選的義務教育所造成這樣的價值觀對社會有很大負面的影響,對這兩位學生而言這不叫自信,這叫做歧視,與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沒甚麼不同。一個自信的人會重視自己的價值,也會重視別人的價值。這個社會需要多元的人才,更需要具備不同才能的人彼此尊重包容,才有可能實現多元和諧的社會。以學科能力為標準建立的菁英高中完全不能為社會培養出這樣的人才。
把特殊才能的人才集中起來教育會提高教學效率,但不應該是全面影響其學習環境。也就是說,我們希望孩子將來適應多元的社會,就應該在其接受基本教育的時候給他們多元的學習環境。其教育應該還是以混質學習群體為主,讓各年齡的孩子都能接觸到具備其他特質的孩童,也了解尊重每個人的特質,而不是建立單一的價值取向。在混質學習的基礎上,特定的科目可以提升其層級,和更大的學童一起學習。例如數學資優的高中生可以到大學修課,而不是到補習班重複練習他們早就學會的題目,這樣他們除了能學習更適合他們程度的學科知識外,所接觸到的還是多元的。
不只是學科資優與體育資優,包括音樂與美術也是如此。音樂資優的孩童長大後不見得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藝術家,或者四處表演的專業演奏家,有可能他們會成為社會音樂的種子,小學的音樂老師, 或者社區合唱團的指揮,而這樣愛好音樂的社會自然就會成為培養傑出音樂家的沃土,這樣的社會發展才真正是永續長遠的。利用特化教育把這些有天份的學童隔離,只會讓他們脫離社會,最後形成所謂的菁英文化自顧自憐,感嘆社會大眾沒有足夠的水準,接納高素質的文化活動。
學科資優的學生被視為是為國家社會掙得諾貝爾獎的人選,把這樣的小孩像帶棒球選手一樣專業化的教育來帶,是否就能如願贏得諾貝爾獎?窄化的學習環境帶來的是窄化的人格教養,將來在面對社會多元價值時,少不了激烈的衝突。

再回到何謂菁英這個問題,考試成績好是否就是菁英,菁英要如何教育?在快速變遷的社會,真正的菁英是能夠快速而主動學習,不只是解決問題,而是能發掘問題,並且能領導、協同夥伴共同解決問題。這些能力沒有一項是考試能夠鑑別出來的。甚至在以考試成績為主導價值的學習環境中,具備這些特質的學生可能反而沒有機會受到肯定與鼓勵。在我們的教育環境下,學生在學習時最關心的可能就是「這會不會考?」以及「這是不是標準答案?」。等到他們在接受高等教育,甚至進行研究,或者踏入社會職場時已經習慣在被限定的範圍內思考,並且期待更高的權威給予標準答案。能夠發掘問題並主動學習,甚至領導協同其他夥伴共同解決問題的學生並不需要被集中起來教導。把這樣的學生集中起來會讓他們喪失學習的機會。在資訊發達的學習環境,主動學習的學生不是只有透過學校、老師與教科書來獲取所欲求的資訊,考試導向的課程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學校、老師與教科書也不應該是他們獲取資訊的唯一管道,考試成績更不應該被設定為他們應該追求的目標。在有限的資源分配下,學校與老師更因該關注的是那些比較不具備主動學習特質的「非菁英學生」,因為老師與學校的關注正可以帶領他們獲得更好的學習成果。對於菁英的學生,只要提供資訊暢通的學習環境,就請家長、學校與老師們高抬貴手,不要再用各式各樣的考試來限定他們的學習範圍與思考方式。

要實現十二年國民教育,恐怕不是「考試」或者「不考試」的問題。關鍵是我們的社會能不能接受不篩選學生的菁英學校?也就是說如果建中接受沒有經過任何條件形式的篩選,只用抽籤決定的學生,經過三年的培育之後確實獲得重大的教育成果,培育出超乎比例的「菁英」,那我們就可以確認建中確實是培育菁英的搖籃。家長們能不能接受他們的孩子以抽籤來決定能不能進入建中這樣的菁英學校?社會能不能接受所謂「公平」的原則可以透過這個方式來執行?